为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加强饮食业烟尘、油烟污染防止,保护和改善辖区居民的生活环境,根据民乐县政府办公室《2018年大气污染防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期南丰食药所全面开展辖区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治理专项检查。
本次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治理专项检查,主要对辖区集镇4家餐饮单位、扁都口景区及秦之园景区9家餐饮单位、家学校食堂进行重点检查。要求辖区各餐饮单位操作室内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积极推广使用电、酒精、液化气等清洁能源,严禁使用燃煤;要求辖区内所有餐饮单位油烟污染防止等环保设施必须建立清洁保养台账,根据技术要求定期进行清洁维护保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
通过此次餐饮服务单位油烟污染专项整治,为辖区群众营造街面整洁、空气清新、乡村更美、民生更爽的乡村生活环境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