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聊城市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宣传介绍新出台的聊城首部综合大气污染防治法规《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聊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市环保局、城管局、市交巡警支队、市政府法制办的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基本情况、特点及条例出台后的宣传和贯彻实施意见。
聊城市城管局副局长赵同江介绍,此次出台的《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二条专门对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和单位食堂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广大餐饮服务业者和餐饮单位,要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自觉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确保正常运行,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利用下水管道排放油烟;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已建成的要进行防污改造或者搬迁;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和露天烹炸,禁止为露天烧烤、骑墙(窗)烧烤和露天烹炸提供场地,在其他区域烧烤的应当使用无烟烧烤炉具。
赵同江表示:下一步聊城市城市管理局和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这部《条例》,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加大对餐饮服务业油烟,特别是露天烧烤的整治力度。对餐饮服务单位实施台账管理、开展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对城区新增及变更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掌握现有餐饮单位数量、规模、消烟除尘设施安装情况,实施台账管理。对所有餐饮饭店进行销号处理,按照《聊城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督促安装消烟净化设施,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联合有关部门一律停业处理。
开展城区露天烧烤集中“清零”行动,对露天烧烤“零容忍”。对无视法律规定、拒不整改从事露天烧烤及违规排放油烟的发现一处取缔一处。加强对大型餐饮饭店的监管力度。今年市城管局已投入近200万元,对200家大型餐饮服务单位安装了200个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同时还要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不定期对容易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进行抽查,发现有违规超标排放油烟,或者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大的影响的,一律按《条例》规定进行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