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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中队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活动

作者: admin 时间:2023-01-12 来源:未知
摘要:为深入打好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强化剑阁县城区油烟治理能力、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加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近期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中队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城区餐饮店、机关单位食堂油烟净化系统安装及使用情况。 一整治范围: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 油烟净化设施 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条款内容,对城区内餐饮店及机关单位食堂开展全面排查。 二整治措施:执法人员对...

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中队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活动

  为深入打好秋冬季蓝天保卫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强化剑阁县城区油烟治理能力、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加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近期剑阁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一中队开展餐饮油烟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排查城区餐饮店、机关单位食堂油烟净化系统安装及使用情况。
 
  一整治范围: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条款内容,对城区内餐饮店及机关单位食堂开展全面排查。
 
  二整治措施:执法人员对县城区机关事业单位食堂、餐饮店进行逐一排查。专员专岗对排查现场进行拍照取证,对“是否安装油烟净化器、是否安装排烟管道、排烟管道是否上天”等情况登记造册,建立餐饮油烟台账。执法人员对未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设施的餐饮店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店家限期整改。依据整改期限进行检查验收,对超期未整改、拒不整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三主要成效:此次全面排查历时两周,执法人员共排查城区机关事业单位食堂30家、餐饮店212家。对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油烟管道是否“上天”等详细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形成完备的台账。在检查过程中,对油烟净化设施不完善的机关单位食堂、餐饮店共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50份,责令相关单位、商家限时完善油烟净化设施。目前,已整改47户,3户未整改。对超时限未整改的3户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分别处五千元罚款,执法人员将持续跟进,对拒不改正的食堂、餐饮店将会责令停业整治。
 
  四长效管理:通过本次全城区的大排查、大检查,对所有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及餐饮店的油烟净化器安装情况、油烟管道是否直排上天等情况都进行了登记造册,为长效化治理油烟奠定了坚实基础。我局将持续跟进未完善油烟净化、排放系统的食堂和餐饮店,督促其整改。强化“回头看”机制,依托建立的台账进行不定时随机抽查,保障和完善城区油烟排放系统,为切实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贡献执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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